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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社情民意渠道 创建和谐平安丹东——专访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延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11-2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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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延春(左)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辽宁法制报:丹东作为沿海、沿江、沿边的“三沿”城市,在打造平安边境城市中边海防管控上有哪些经验?

  马延春:丹东特殊的地缘特点,决定了必须强有力抓好边海防管控工作,确保边境平稳。我们通过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牵头责任,完善强边固防等工作机制,开展海上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做强“蓝剑骑警”“四警联勤”“一警多能”巡防品牌,打造“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管边控边格局,全力保障丹东政治安全、边境安全,地区繁荣稳定。

  辽宁法制报:丹东市在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方面有哪些举措?

  马延春:丹东政法系统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中,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以“双向规范”为抓手,落脚“事要解决”。丹东市专门成立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从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坚持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明确属地责任,信访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今年,市信访局开展了“智慧信访”工作,利用微投平台打造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信访渠道,使网上信访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真正实现了“移动信访”。现在丹东实现各类投诉全覆盖、消除真空地带的处理群众投诉新模式,将“枫桥经验”“朝阳经验”本地化。

  辽宁法制报:请您谈谈丹东市是如何落实信访代理制、首办责任制的,对提升“三率”工作有哪些作用?

  马延春:丹东全面实行信访代理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信访代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市级统筹、县区指导、镇街实施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网上信访代理点,设立代理员,主动上门宣传代理信访,推行代理制,在信访事项办结后对代理信访事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有效提升了“三率”水平。

  同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将信访首办责任制与提高“三率”水平相融合,推动“最多访一次”落到实处。明确专人对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全程监督,对各个环节实施全程跟踪、动态监控。

  辽宁法制报:丹东是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马延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强势推进下,打掉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破解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专项斗争为期三年,当前,丹东市把握规律特征,调整主攻方向,聚焦线索核查、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乱,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注重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专项斗争稳步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