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沈阳沈河区法院与小贷协会创新推进诉调对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10-31 09:59

  本报讯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涉小额借贷机构矛盾纠纷,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与沈阳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建立了小额借贷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共同发布《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全省范围内首家基层法院与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创新推进诉调对接机制。

  《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三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民商事纠纷符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涉小额贷款机构属沈河区法院管辖范围;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先行调解,当事人不同意委托调解的,或者人民法院委托之日起30日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依法及时立案;经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不收取诉讼费。

  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全告诉记者,近年来,涉小额借贷纠纷多发,案件数量成倍数增长,沈河区法院2017年受理153件、2018年受理206件,到了今年10月已受理611件,已是2018年受理数量的3倍。“深化诉调对接机制一方面强化了‘诉源治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