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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模式”推动审判管理上档进位——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袁海波 李悦 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19-09-09 09:30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抓重点、解难点,提升审判质效的做法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专题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审判管理“锦州模式”成效凸显。今年1—7月份,全市法院结案率在全省14个地区法院位居第一;裁判文书公开率、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均位居全省第一,庭审直播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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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中院民五团队正在开庭审理案件

  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锦州两级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势头,今年1—7月份同比增长了15.99%。面对审判压力增大、审判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锦州中院党组将深化司法改革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做好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大文章’。”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言军如是说。

  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中,锦州中院坚持“以案定额”原则,对全市9个基层单位的员额比例进行科学测算、合理分配。针对滨海、松山两个法庭与太和区法院案员比例严重失衡的状况,采取捆绑入额并实施动态调整、中院下派优秀法官增援等方式,有效缓解办案压力。

  此外,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指导7个基层法院撤并整合、重新设置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116个减少到55个,实现审判职能配置最优化。两级法院全面规范院、庭长办案工作,设定高于省法院基本要求的办案数量硬性指标,要求院、庭长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办案件必须“亲自阅卷、亲自主持庭审、亲自撰写裁判文书”,坚决杜绝“挂名办案”。1—7月份,两级法院院、庭长结案数12133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55.24%,院、庭长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了审判一线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促进了审判效率提高。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锦州中院多措并举,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全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召开院长工作例会是锦州中院每周坚持的“固定曲目”,以确保抓审判主业的精力不分散、时间不缩水、人员不缺位。每季度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面对面指问题、揭短板、定措施。组织两级法院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落实“四定”责任,超额完成了清理任务。截至7月底,锦州地区积案数量降至2件,在全省14个地区法院排名第一,清积率89.74%。

  为统一裁判尺度,减少“内生”案件的发生,锦州中院建立对拟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与一审法院的沟通机制。二审业务部门对基层法院发改案件进行梳理评析,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季度汇编成《锦州法院审判工作参考》,从源头上减少二审、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指导全市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速裁团队,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

  全力推进司法公开

  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和瓶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政治文明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锦州中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狠抓“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指导、通报、督办、考核等措施,拓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倒逼裁判文书质量提高;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倒逼审判程序严谨规范;通过庭审公开,倒逼庭审规范化和质量提高。据了解,锦州市3个基层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包揽全省前三名;黑山县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锦州中院在全省法院庭审直播百日竞赛活动中位列全省中级法院组第二名。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以省法院部署的“一化两中心”建设为契机,锦州中院全面加强了“智慧法院”建设,提出“一库”“两网”“三平台”“四系统”的总体建设目标。

  截至目前,两级法院以材料(云柜)收转系统、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综合送达系统、全景语音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高度融合“智慧审判”基础应用系统,以及远程立案、跨域立案建设系统已建成;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按计划在年底前如期完成。

  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技术深度融入审判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科学再造,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杜绝“暗箱操作”;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提升公众满意度,增强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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