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部署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工作。
《意见》指出,要把“矛盾纠纷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导向贯彻到司法所履职服务全过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依法行政的法治参谋、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意见》强调,要以提升政治能力、法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为主要任务,建立起基础牢、法治兴、防线稳、服务好、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司法所。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时代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把握职责定位,统筹协调推进,全力服务中心大局;要注重宣传带动,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扩大司法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