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2026年→全面健全质量监管机制
2027年→建成更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方案》明确,2025年将重点规范执业行为,着力提升服务能力薄弱地区的服务水平;2026年将全面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到2027年底,将建成更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实现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
在具体实施方面,省司法厅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纪律建设,建立执业纪律教育制度,对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格质量监管,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公证“三级检督查”、司法鉴定“凡进必考”等制度;三是建设统一监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全流程可追溯;四是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司法鉴定、金融仲裁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司法厅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