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15日,铁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学习会,对《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在队民警、辅警参加学习会,会议由王铁忠教导员主持。
会上,王铁忠首先带领参会人员学习《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逐条内容进行解析,并对部门及窗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纪律进行再要求。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宏伟表示:大队车管所、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部门要切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不推;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不拖;疑难的事情设法办,做到服务企业群众“零懈怠”、规范执法“零缺陷”、窗口服务“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