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我省公安机关史上最严禁令出台 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严禁”本月实施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8-05-09 09:02

  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公安厅党委打造最优发展环境的统一要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强力推进公安机关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效能,省公安厅制定了《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包括严禁接处警不及时、有案不立(受)、立(受)案不查、查而不处、久拖不决;严禁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和条件,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办事、咨询、投诉电话打不进、接不通,接听电话和网络回复敷衍应付、态度冷漠、不认真负责等,这部堪称我省公安史上最严禁令从本月开始实施。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和“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党委提出要跳出公安看公安、立足全局干公安,登上主战场,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主动站位大局、入列大局、服务大局,对焦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从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工作的力度和推进的深度等方面,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全省公安机关的中心警务、首要职责、“一号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务实之举,作为我省公安机关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履职尽责的分内之事。

  为此,省公安厅结合实际,提出了实现“两个前列”、打造“四个环境”、坚持“四个原则”,确定了3个方面19项工作任务,目的就是要通过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从企业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反映最强烈的事和对公安机关有意见诉求的人入手,全面彻底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两大载体、5大专项整治、8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20条纪律要求,考核督察问责跟进,向公安机关内部一切影响营商发展环境建设的人和事亮剑、开刀、手术,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民警在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对辽宁振兴发展的贡献率,在全省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建设工作中争先锋、打头阵、当排头。

  据了解,省公安厅制定《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就是要让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有诉必应、有错必纠,坚持务求实效、务必长效,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和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问题,突出企业和群众所思、所想、所困、所盼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把服务工作做到企业和群众心坎上,切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不推;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不拖;疑难的事情设法办,不绕。做到服务企业群众“零懈怠”、打击犯罪“零容忍”、治安防控“零盲区”、规范执法“零缺陷”、窗口服务“零投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到公安机关办事不求人、事事有人管、说理有地方,用实际行动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发展实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