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搭便车”式侵权
本报讯 近日,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原告系中国科学院下属科技企业,长期依托中科院优质科研资源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业务,在科创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信力与品牌影响力。被告企业在未取得中国科学院及原告官方授权、无任何关联合作关系的情况下,擅自将“中科”字样登记为企业字号,该行为易使消费者、合作商户及社会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风险。
该案的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字号使用、遏制“搭便车”式侵权行为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常态化净化市场环境,护航科创企业健康发展。
张曦文 本报记者 关月
法治护航 走进校园
盘锦市双台子区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本报讯 记者孙硕辰报道 为贯彻落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走进双台子区建设小学、九化小学,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本次宣讲覆盖3个班级,宣讲时长30分钟,现场与学生答疑互动10余次,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黑恶势力侵害,共同维护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宣讲中,法院干警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结合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围绕黑恶势力的主要特征、常见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系统讲解。重点指出,校园欺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以及利用网络实施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敲诈勒索等“软暴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部分还可能演变为有组织违法犯罪,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危害深远。同时,法院干警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讲解国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教育学生识别拉拢、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警惕“校园贷”“套路贷”“兼职跑分”“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陷阱。
法院干警还向学生普及了防范黑恶势力侵害的基本方法,提醒大家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场所,不参与、不围观、不助威、不传播暴力欺凌信息,对来历不明的“校园贷”“高薪兼职”“社会大哥”等保持警惕。同时告诫学生自觉做到不涉黑、不涉恶、不沾恶习,主动远离不良网络信息和社会不良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法律底线意识。如发现涉黑涉恶、校园欺凌、敲诈勒索等线索,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清朗校园环境。
法库法院部署年终重点工作
本报讯 为复盘总结前三季度审执工作,推进年末重点任务落实,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召开1—9月业务运行态势分析会暨年终重点工作部署会。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有伟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羽主持会议。
会上全面通报了该院1—9月案件收结情况。随后,冯羽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伟、马林林分别聚焦分管领域审判管理质效指标完成情况、未结案件办理进度、年末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分析和部署。
陈有伟对四季度收官战作出部署: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高度,增强紧迫感与使命感,开启年终攻坚模式,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全力攻坚结案,科学调配资源,强化节点管控与动态调度,紧盯年度结案目标,压实责任,打赢年终结案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五位一体”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紧盯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严守质量底线,梳理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整改,推动质效提升。要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实现“立审执访”全链条联动,攻克重点难点任务。要抓实任务落地,对标上级部署,聚焦审判质效提升等工作,压实责任。要加强纪律监督,强化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以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刘杨 本报记者 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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