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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瘦身”后的民事庭审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6-10-08 09:51

  9月27日9时许,朝阳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法槌还未敲响,原告、被告和双方代理律师已经坐定。与往常不同,这一次双方桌上没有高高摞起的证据材料——那些纸,早在几天前的庭前会议上就已经“过了一遍”。

  审判台上,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杨婷婷翻看面前的卷宗,一份庭前会议笔录摊在最上面。管辖异议、是否追加当事人、举证期限,这些过去容易在庭审现场卡壳的程序性问题,旁边都画着对勾。真正要审的,只剩一栏——争议焦点。

  “今天开庭时间不会太长。”开庭前,杨婷婷对身旁的书记员说了一句。

  开庭前,把该说的话先说透

  这场民事案件的原委并不复杂,却涉及多笔往来款项。放在过去,这样的案子光核实基础事实就得耗掉大半天:当事人当庭提交证据,双方各说各话,陈述常常偏离纠纷核心,程序反复拉扯。

  “很多当事人以为打官司就是当庭唇枪舌剑,其实基层法院的民事庭审,大量时间都花在核对事实、梳理证据上。”杨婷婷说。冗长的庭审消耗法官精力,也让奔波而来的当事人在等待与反复周旋中加重了诉累。

  这一次,法院换了打法。开庭前几天,杨婷婷已经组织双方召开过庭前会议。会上,双方提前完成举证、质证——哪些事实双方没有分歧、哪些证据可以直接确认,当场固定下来;双方各执一词的矛盾点,也由法官提前归纳。

  “原、被告双方对合同签订时间、金额都认可,这部分就不再逐条核对了。”杨婷婷说,“我们把时间留给有分歧的地方。”

  一场不再复述全部事实的庭审

  9时15分,法槌落下,庭审开始。

  法庭上,没有从头复述全部事实,没有反复核对没有争议的材料,杨婷婷开门见山,把庭前归纳出的争议焦点一条条抛出,请双方围绕焦点发表意见。原、被告不必再赘述无意义的过往,代理律师的发言也直截了当。

  庭审节奏明显紧凑。原本可能拖沓冗长的开庭过程实现了“瘦身”。整场庭审用时不到一小时便进入最后陈述环节——这在此前并不常见。

  旁听席上,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一行认真记录,近距离观察整套庭审流程。

  庭审效果的变化,源头在庭前。朝阳县法院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围绕庭前、庭中全链条推出一套实操办法: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要求,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基层高频纠纷,推行要素式标准化诉答文书,用模块化、填空勾选式的诉状和答辩状模板,引导当事人清晰列明诉讼请求、抗辩理由和证据清单,从起诉源头规范诉求表达。

  更核心的是庭前会议。法院落实“三固定一归纳”工作机制——固定诉辩主张、固定证据、固定无争议事实,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杨婷婷说,庭前环节不只是“排程序”,还要开展法律释明,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诉求哪些有据、哪些需要补证。“很多当事人不是不想说清楚,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为方便递交材料、沟通案情,法院还配套开通了微信线上沟通渠道。“过去递一份材料得跑一趟法院,现在手机上就能发过来。”一位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个变化,省的是实打实的腿脚工夫。

  快,不是唯一的目标

  观摩结束后,调研组对朝阳县法院探索的庭审优质化实践予以肯定,同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继续打磨这套工作机制,把庭前的作用做实做细,真正把改革红利落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身上。

  “庭审是群众感知司法公正最直接的窗口。”杨婷婷说,庭审优质化追求的不只是开庭速度变快,更是在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提升。“开庭时间缩短的背后,是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了前面。”

  休庭后,一位当事人收拾材料走出法庭,与来时相比神情松弛了些。“原以为还得跑好几趟,今天一次就审完了。”

  下一步,朝阳县法院将持续打磨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化诉答文书、线上便民沟通、庭前会议配套制度,在每一件普通民事案件当中平衡公正与效率,让人民群众既看得见规范严谨的司法程序,又能切身感受到司法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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