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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暖社区 法护“她”权益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栾岚 见习记者王丹 | 发布时间: 2026-03-10 08:44

  本报讯  “怀孕期间遭遇了公司无故调岗和降薪的情况,我该咋维权?”“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固定证据、保护自己?”……三月春风和煦,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道溪林社区里,居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律师请教着生活里遇到的法律难题。

  3月5日,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辽宁法治报党支部联合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总工会走进沈河区南塔街道溪林社区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将专业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法治温度诠释为民初心,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

  此次活动聚焦妇女权益保障主题。宣讲中,本报公益普法团成员、沈河区法律援助律师马岩摒弃晦涩的法律条文解读方式,以职场、婚姻家庭领域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深入讲解职场权益维护及婚姻关系存续、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与女性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鲜活的生活实例,让在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会运用,真正实现法治知识入脑入心。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台,面对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纠纷、职场权益维护等实际问题,工作人员与马岩耐心倾听、细致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梳理问题症结,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维权路径,用心用情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把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暖心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南塔街道溪林社区书记陈月表示:“感谢普法团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走进我们溪林社区,给辖区内的女同胞带来普法服务。本次活动很实用,很暖心,不仅让大家学到了法律知识,还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都收获满满。”

  沈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丹表示:“下一步,沈河区司法局、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特殊群体的系列品牌活动。我们将进一步转变普法思维,化被动为主动,采取广泛宣传、精准宣传等方式,将普法工作做深做实,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我们法律工作质效。”

  此次“普法进社区”活动,既是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化“法治为民”实践的具体举措,也是用法治力量传承雷锋精神、护航妇女权益的生动体现。通过把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不仅有效提升了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女性群体的自我维权能力,更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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