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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亮:以生命践承诺,活成雷锋模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3-04 08:47

  “放心,有我在。”这是西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原中队长郑亮同志常挂在嘴边的话,更是他刻进骨子里的承诺。

  2025年9月26日夜间,连续工作13小时、处理7起警情的郑亮,在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为保护群众安全、固定现场证据,发现肇事嫌疑人神情异常后,一边稳住对方,一边引导其向安全区域转移。就在此时,一辆汽车疾速冲了过来,电光火石间,郑亮大喊“靠边”,用身体挡在了群众与车辆之间,最终,郑亮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37岁。

  从警15年来,郑亮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先后在派出所、交管大队等岗位默默坚守,用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累计处置各类交通警情2585起、破逃逸案33起,始终保持“零投诉”记录,35面锦旗、16封感谢信,是群众对他最真挚的认可,也见证着他把雷锋精神融入日常的每一份坚守。

  这份刻在骨子里的担当,早已在无数个危急时刻彰显。“火那么大,他要是出事了怎么办?”回忆起郑亮三闯火海救人的场景,妻子万晓媛依旧红了眼眶。2017年冬天,西丰县房木镇潭清村民宅突发大火,房梁被烧得噼啪作响,热浪隔着十几米都灼人。时任房木镇派出所民警的郑亮赶到现场后,不顾危险两次冲进火海疏散群众。当听到被困孩子的哭喊声时,他抢过浸湿的被子披在身上,第三次逆着人流扎进浓烟深处。

  “他抱着孩子踉跄冲出来时,警服都被烧破了。”同事梁玉龙回忆道。可郑亮回家后,却只是平静地和妻子说“火很大、烟很大”,对自己的危险只字未提。面对妻子的担忧,他轻声安慰:“穿上警服就是责任,就是担当,要是看着火不救,那才是对不起这身衣服。”在万晓媛眼里,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郑亮刻在骨子里的习惯——他本来就是那种遇到危险会第一个冲上去的人,眼里见不得别人受苦。

  “他用一辈子,活成了令我和儿子骄傲的样子。”万晓媛哽咽着说。

  铁岭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表示,郑亮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雷锋精神:那就是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的忠诚、担当与奉献。

  郑亮因公牺牲后,被追授“西丰县优秀共产党员”“铁岭五一劳动奖章”“铁岭市优秀共产党员”“辽宁好人”“中国好人”等多项荣誉。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党委、铁岭市委政法委、铁岭市公安局党委、西丰县公安局党委相继作出向郑亮同志学习的决定。

  如今,郑亮的身影虽已远去,但他的精神从未消散,同事们以他为榜样,出警冲在前、服务暖在心,把他的初心与担当延续在每一次执勤、每一次为民服务中。

郑亮

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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