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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查无财产”到“案结事了”——铁岭县法院化解十五年积案实现维权与护企双赢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雨潼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2-12 09:03

  “终于拿回了父亲盼了15年的辛苦钱,太感谢法官了!没有你们锲而不舍的追查,这笔钱我们真的不知道还要等多久!”2月4日,铁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区内暖意融融,申请执行人林某的子女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扬正气 尽心竭力为人民”的锦旗、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和两束鲜花送到法官手中,言语间满是感激。

向被人执行人释法(坐着的人打码)

向被执行人释法

  陈年旧账压心头

  维权之路再启程

  这是一起普通却特殊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15年来,某村专业合作社一直拖欠着林某44539元工资款,这是林某全家生活的一份重要收入,难以讨回的欠薪让林某全家牵挂不已。

  2025年,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林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铁岭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该合作社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该合作社却未按约定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林某向铁岭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希望通过司法力量拿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报酬。

  查无财产遇僵局

  刚柔并济促和解

  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可核查结果却不容乐观:该合作社银行账户余额为零,且已多年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更棘手的是,合作社名下疑似登记的农作物等财产,因权属关系复杂,还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直接处置面临诸多法律与现实难题,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承办法官并未气馁,而是多次主动联系合作社负责人,耐心沟通、反复敦促其履行付款义务。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合作社负责人先行支付了20000元工资款。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此后负责人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甚至拒接法官电话,试图逃避履行义务。

  为切实维护林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准备对合作社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但就在此时,法官考虑到该合作社作为乡村市场主体的特殊性,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后续恢复经营造成的冲击,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手段,而是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深度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提供担保人,并承诺在两个月内付清剩余24539元工资款。

  柔性督促显温度

  民生营商双护航

  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剩余工资款却依旧未能按时支付。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可立即恢复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及担保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措施。但承办法官在综合研判案件情况后,选择了以持续督促为主的柔性执行方式。

  法官多次上门或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及担保人,耐心释法明理,不仅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还详细讲解了该行为对企业信誉造成的长远负面影响。法官的真诚与坚持最终触动了被执行人,在法院的强力督促下,被执行人全额支付了剩余24539元工资款,这起跨越15年的欠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记者感言·

  铁岭县法院在整治欠薪案件中,既展现出对长期欠薪“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精准把握执行策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企业履行义务预留合理空间,有效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的情况发生,实现了保障民生与护航乡村企业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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