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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下看”到“台上议”——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清廉执法新样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欢 段晓琼 本报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26-02-11 09:15

  “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共建;不是旁观,而是共治。”2月6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一场联席警示教育活动上,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王雨飞的一句话,道出了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创新机制。在这里,监督员不是“坐在台下”的观察者,而是被请进执法核心环节——列席案审会、参与议题讨论、提出整改建议,甚至通过专属App直通省执法监管应用平台。这个由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沈北执法大队首创的“清廉执法·监督员护航”联席警示教育机制,正着力打造生态执法清廉样板。

  “以前总觉得监督是‘找问题’,现在发现,其实是‘一起解决问题’。”2月4日,在沈北执法大队的会议室里,王雨飞一边翻看刚启用的《队员月度自查清单》,一边对记者感慨。

  当天,沈北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正式启动“清廉执法·监督员护航”联席警示教育机制。与以往不同,9名来自企业、社区和行业协会的省级监督员,不再是会议的“听众”,而是作为“共治伙伴”全程参与——从廉政学习、案情审议到制度建设,他们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生态护航”App实时上传至省级执法监管平台,形成闭环反馈。

  “我们提的每一条建议都会被认真对待。”王雨飞说。就在活动前一周,他与其他监督员曾就“如何监督执法人员八小时外行为”提出疑问。没想到,这一建议很快被吸纳进新版自查清单,成为第28项明确条目:“严格规范执法队员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防止在工作时间外出现不当或违规行为”。

  这份包含30项指标的清单,覆盖了执法全流程的关键风险点:从“单人执法”“不出示证件”等程序瑕疵,到“吃拿卡要”“泄露案情”等廉洁红线,再到“信访超期”“涉企信息瞒报”等作风问题。更关键的是,它并非内部闭门造车的产物,而是首次面向社会监督员公开征询意见后制定的“共治工具”。

  “清单不是‘走过场’,而是执法者的‘体检表’。”沈北执法大队负责人在现场强调。当日,全体执法人员当场填写首份自查表,并承诺“每月自查、即时整改、持续提升”。根据制度安排,该清单需于每月28日前报送内勤汇总,问题整改情况还将纳入监督员履职评估体系。

  为确保机制不流于形式,沈北执法大队同步建立“月度联席会”制度:每月固定召集执法人员与监督员共商议题、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将监督员反馈的问题直接纳入整改台账。例如,在最新版《禁止行为自查问题台账》中,第27项“未按时限处理或未及时回复信访案件”、第29项“涉企重要信息未按发生时间逐级上报”等条目,均源于前期监督员在走访企业时收集的真实诉求。

  “新时代的生态执法,既要‘有力度’守住环保底线,也要‘有温度’优化营商环境。”沈北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这套“内外共治、知行合一”的机制,正试图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验证、可推广的日常实践。

  一位参与座谈的企业代表坦言:“过去怕检查,现在盼沟通。监督员来了,执法更规范了,我们也更敢提意见了。”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评价:“沈北的探索,为破解‘监督悬浮’难题提供了基层样本,有望在全省复制推广。”

  在这场变革中,监督成为了并肩同行的力量。正如王雨飞所说:“我们不是来‘挑刺’的,是来一起把路走宽的。”

监督员王雨飞(左)现场监督执法队员于宁(右)填写《月度自查清单》

监督员王雨飞(左)、现场监督执法队员于宁(右)填写《队员月度自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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