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铁岭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督察整改、流域治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日前,本报记者对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暘进行了专访。
辽宁法治报:生态环保督察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抓手”和“利剑”。我们注意到,铁岭在推进督察问题整改中,特别强调了成效巩固与“举一反三”。请问,铁岭是如何将“当下改”的治理行动转化为“长久立”的法治规则和制度性成果的?
秦暘: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美丽铁岭建设为统领,以督察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督察整改方面,我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截至目前,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21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省级专项督察反馈的21项任务已完成15项,其他6项任务按序时进度整改中;2025年总氮专项督察反馈的17项任务也已全部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整改成效的巩固,仅今年就组织了三轮排查复核,对历次督察整改任务和群众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对照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我们深入开展“举一反三”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节点化调度、闭环化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辽宁法治报: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需要决心,更考验依法行政和精准施策的能力。在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过程中,铁岭是如何运用法治手段和现代化监管方式统筹治理效能与营商环境优化的?
秦暘:污染防治是场硬仗,必须依法、科学、精准推进。在水环境方面,我们强化系统治理,设置83个乡镇跨界断面,开展多轮加密监测和溯源分析,联合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整治河道垃圾、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1518个,完成28处农村黑臭水体和5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目前,全市国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2025年前11个月水质指数全省排名第八,改善幅度居全省第四。
在大气治理上,完成中心城区周边8841户散煤治理,推动德成重工、宏阳热电等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75台燃煤和生物质锅炉。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十三五”末下降5.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提升6.6个百分点。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成效显著,2025年春节首次未出现重污染过程。
在土壤防治方面,我们构建“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末端治理”全流程体系,所有重点建设用地均落实土壤污染调查,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对50个重点项目实行包保服务,推广“无感式执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高联合抽查比例,实现企业扫码评价率100%,做到环境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辽宁法治报:展望“十五五”,生态环保领域的法治建设将更加深入。铁岭将如何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秦暘:“十五五”时期,我们将继续强化法治引领,严格环境执法,重点在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压实法治责任,完善监管体系。聚焦总氮污染、超标排放、危废非法转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一案双查”机制,形成震慑。二是深化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推动从个案整改向行业治理、制度构建深化,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三是强化规划引领与应急能力建设。高质量编制“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以更高水平环境保护推动更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