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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以“进一扇门,解万家难”为主旨,与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路南镇综治中心联调解纷,化解了一桩形成于32年前因工伤引起的身体权纠纷案。

办案人:赵世超
职务: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一级法官
这是一桩形成于32年前的旧案。当年,刘某系某村全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3年3月,刘某在工作中摔伤致头部部分缺如。因企业与刘某的法律意识不健全,未做工伤认定。事后,该企业基于刘某康复情况,将其安置在相对轻松的新岗位,多年来,企业持续为刘某发放薪酬以作补偿。
2013年,刘某退休,因头部伤病仍需继续购药治疗,故在其退休后,企业仍为其提供薪酬补偿,由村民委员会在承包费中代扣。2024年3月,企业因停产而停发补偿,刘某多次到村民委员会及所属镇政府维权,鉴于当初未作工伤认定,村民委员会在企业停产后,表示不能再给付刘某资金,纠纷始终未能有效化解。今年6月,刘某将该企业与某村民委员会诉至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这事拖了32年,当事人心里的疙瘩早结牢了,判决容易,但解开“心结”却难。我先征得刘某同意,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向常驻调解员进行了推送,可刘某及村委会在案件定性、给付金额方面有较大分歧,加之企业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另有纠纷在诉尚无结果,通过内部“点对点”方式根本谈不拢,我及时转换思路,联系老边区综治中心,启动“法院+综治”的外部“总对点”联动解纷机制。
老边区综治中心接到案件推送后,当即激活“区镇两级联动”机制——联合刘某所在的镇级综治中心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最终由我和两级综治中心调解员组成联调小组,区综治中心每日统筹进度,我负责法律指导,镇综治中心对接基层实际,三方快速形成合力。
为加强矛盾化解协作,联动小组两次组织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背靠背”式调解。调解过程中,我与联动小组成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平衡点。区综治中心协调镇政府特事特办,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刘某身体权补偿事宜依法进行讨论表决,通过了联调小组的化解方案,最终在第二次“面对面”调解座谈中,刘某与村民委员会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好后,我指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对双方进行了“一站式”跟进诉讼服务,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给32年的“旧账”上了“法律保险”。从法院搭线,到联动两级综治中心破局,终于在“法院+综治”的联动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