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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千家事暖万人心——盘锦成立首家法官个人品牌调解室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4-04-29 09:50

  “用我的名字成立调解室,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老百姓信任我,我就要把调解做到百姓的‘家门口’,用自己的‘特长’切实帮他们解决问题。”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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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峰(右)在接待当事人

  4月17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兴隆街道、曙光街道办事处的墙上,都多了一块金灿灿的牌子,上面“谷峰调解室”几个字引来居民的围观——“‘谷峰’这名我知道,我去法院起诉时候他帮我办的。”“我家楼上邻居天天跑来跑去,我得问问他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大法官到我们这调解,肯定讲理!”

  “谷峰调解室”是盘锦市首家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

  谷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从2022年8月起,谷峰带领立案庭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每次调解,他都能精准找到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然后依据法律法规探索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再怀着一颗同理心耐心劝导当事人。

  经过谷峰的努力,兴隆台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突飞猛进,每年成功调解案件上千件,法院新收案件量同比下降,“谷峰”也成了法院的调解品牌。

  今年,为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进一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兴隆台区法院成立了以谷峰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并在三个街道建立了基层诉前调解室试点。

  兴隆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丹丹向记者介绍:“我们设立‘谷峰调解室’的初衷是在‘诉讼前端’寻求百姓所需的‘最优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目前,三个‘谷峰调解室’通过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立足法律服务、诉讼服务两大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工作室的‘前哨阵地’作用。”

  据悉,近年来,兴隆台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触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诉讼案件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微评

  金灿灿的牌子挂在墙上,“谷峰”这个“金字招牌”始终挂在百姓心上。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是发挥调解能手示范作用,将个人经验转化为团队经验的有效实践。

  调解讲究的是什么?最重要的就是让当事人信服。法官成为调解员,绝对是好钢用在刀刃上。法官做调解,不是简单地“和稀泥”,而是基于法律事实和证据讲理讲法讲情,不断探索寻找争议的“最优解”。这样做出的调解,怎能不让人信服?

  老百姓认为你信得过、靠得住,矛盾就能更好、更快地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