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实实在在的帮助。”不久前,在东港市金马屯村委会的公开听证会现场,原本势如水火的村民李某、马某如今重归于好,两人握着检察干警的手激动地连连道谢。
这仅是我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做好公开听证、检察监督、司法救助等工作,为群众答疑释惑,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传递检察温度,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暖心人”。
检察官为被害人家属送去司法救助金
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政治与业务相融合,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制发《“公开听证促和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与纠纷解决双重职责。制发《全省民事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枫桥经验传承者”争创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争创活动,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民事检察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力。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在省人民检察院的标杆作用下,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方式,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精神,突出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大连检察机关更是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基本要件,主动扛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措施》。
检察官“网格化”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努力做问题的“终点站”,不做矛盾的“中转站”,是我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贯彻始终的工作理念。
“前段时间,我们收到某社区网格员反映,一座建筑内散发难闻气味,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至今仍未解决,请求我们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解决这一问题。”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们依据《关于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一体化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实地开展调查,走访询问社区工作人员及当地居民,建议区生态环保部门、住建部门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起因系某供热公司操作不当导致异味挥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相关行政部门到该供热公司总部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供热公司积极整改。该公司于当日下午组织工人到现场进行了整改,同时,行政机关责成该供热公司对其所有的其他换热站进行自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据介绍,目前,在大连全域的148个街道(乡镇)均已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在社区(村)设立联络点。“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分级衔接机制,组织院领导与辖区街道(乡镇)、选派优秀检察官与社区(村)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对接联系,形成了‘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检察+网格’工作格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第一时间了解百姓诉求,检察官化身普法多面手,通过真实案例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去年年初,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筹划,积极能动履职,启动“检察官进网格”活动,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在活动中,该院选派2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服务团队,以“员额检察官+青年干警”的模式分成6个工作小组,与跃进街道办事处下辖6个社区50个网格深度对接。
各工作小组建立“每周固定半天为主、遇事随时下沉为辅”活动机制,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开展各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创新公开听证
堵在心头的“石头”松动了
为发展当地旅游业,本溪市某村村民刘某岳父的宅基地被征占。刘某在宅基地之外的“小开荒”土地上栽种葡萄苗,村委会以“小开荒”影响旅游项目用地为由将葡萄苗铲除,但未对刘某进行赔偿。
经多年协商未果后,刘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村委会赔偿刘某8万元人民币。某村委会对该判决结果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一方是为实现乡村振兴、带动村民致富,大力发展旅游项目的村委会,另一方是因损失长期得不到赔偿,5年来多方诉讼身心疲惫的村民。
面对这样的矛盾双方,既要在法理上定分止争,又要在情理上化解矛盾,检察机关又有怎样的两全之策?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村镇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将“枫桥经验”引入检察听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办案检察官来到该村,将公开听证会地点选在了双方当事人最熟悉的村委会。检察官先是与他们闲话家常,营造出轻松闲适的交流氛围,待双方当事人逐渐敞开心扉后,检察官适时将话题引向听证主题,耐心倾听双方吐露心声、表达委屈。
话说透了、理辩清了,堵在双方当事人心里的“大石头”也松动了。见时机已经成熟,检察官趁势将矛盾处理引向“法治理性”。
在认真听取检察官的分析后,某村委会和刘某充分认识到僵持不下只会造成两败俱伤,当场达成了村委会赔偿刘某5万元的和解意见。会后,该村委会将钱款一次性给付到位,长达5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也将听证场所设到村委会办公地点,邀请村“两委”干部参加听证,让村民参与旁听,一起同村人之间持续13年的房屋纠纷案件也达成和解。
打开和解大门最好的“开门”方式就是检察听证,将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下。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特别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和解”,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
据统计,去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审查民事案件295件,促成案件调解、和解、化解158件。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已促成案件和解39件,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汇聚多方力量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离不开社会各方参与。我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借助法院、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方力量,积极促成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携手联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日前,一起长达5年、涉案400余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本溪市检察机关“五彩枫”民事检察调解室的努力下得到化解。
“纠纷给我们双方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调解下,我们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当事人由衷地表示。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促成和解654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有效化解群众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延伸检察职能触角,通过向涉案单位、主管部门等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积极助推诉源治理。
在办理于某杰与某废品公司工伤赔偿支持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该废品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收购和处置大量的乙炔气瓶、氧气瓶、煤气罐的行为,给周围居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予以重视采纳,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安全普法宣传、畅通举报途径、明确责任追究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我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中还不断强化司法协作,注重检法衔接、检执衔接,多部门、全方位发力推动和解协议落地落实。
今年8月,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民事检察和解适用执行和解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以检察和解带动执行和解、以执行和解巩固检察和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溪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步启用“五彩枫”调解工作室,设立“五彩枫”民事检察调解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