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5日下午,在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期读书班期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逐一谈认识、谈体会,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各自分管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动构建辽宁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贡献辽宁检察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也是继党中央在百年历程中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再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聚焦法律监督工作,既要总结经验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也要直面短板弱项提高工作质效。要深入破题、明确方向、全面发力,找准辽宁检察机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会议要求,要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工作部署。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对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要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着力点,特别注意对各类诉讼活动中违法问题的监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强化“一老一幼”司法保护,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要不断深化“审查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工作路径,完善命案协同救助机制。要勇于“自我革命”,持续深化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