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沈阳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满怀激情、勇毅笃行,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到“四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扛起政治责任相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助力振兴重任相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化法律监督相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打造一流过硬检察队伍相结合。
会议提出,要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和坚定,深化政治机关意识,认真履行政治职责,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恪守检察职业操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选树英模、典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