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围绕“如何在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不缺位、勇担当”这一课题,以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案件管理、强化诉讼服务“四强化”提纲挈领,多重发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让理念深入干警心中
一走进东洲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记者就看到该院办公室主任佟飞正在门口带头为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当事人进行消毒,让人心中倍感安全与温暖。
早在2020年年初,该院党组就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任务内化于心。除此之外,该院还利用党员活动日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党员岗位模范作用,将优化营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点,要求各支部进行专题党日学习,并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为题进行专题讨论。
记者走在该院的办公楼内,随处可见墙上张贴着优化营商宣传板,每当上下班时,全楼的广播也在循环地播放相关内容,营造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东洲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国徽告诉记者,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为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全院干警针对实际情况不遗余力地保障民营企业各项诉讼权利。
在民事审判方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合议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额不大的纠纷案件快速进行调解或审理,有效降低和减轻民营企业的诉讼成本和诉讼负担。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机制衔接,强化涉民营企业纠纷诉前调解;精准掌握办案标准,对涉诉民营企业实行差异化司法处置,努力减少司法活动的负面影响。
在刑事审判方面,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严格区分民营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妥善审理投资者、经营者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坚决防止将投资经营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保障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工作方面,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注重规范财产处置规则,依法审慎适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对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放水养鱼”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力维持民营企业经营稳定。
与辖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
该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东洲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法院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细化民营企业保护举措。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宪科表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该院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没有因疫情影响涉诉企业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东洲区法院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深入全区30多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企业意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并结合实际工作,为企业精心制作了《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五十条》手册,同时,建立“东洲区法院企业法律服务群”,更好地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