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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检察机关打响食品安全保“胃”战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荣伟 姚晓滨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9-09-20 09:16

  本报讯 “以前路过这个楼门口得捂着鼻子走,现在终于没有臭味了!”9月18日,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新兴社区居民老王感慨地说。原来,在鞍山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食品安全保“胃”战中,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使一家生产垃圾食品并长期排放难闻异味的违法窝点得到有效整治,为附近居民楼解决了挡在家门口的老大难问题。

  8月初,千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8890便民服务平台上获取当地居民举报环境污染的案件线索后主动出击,公益诉讼办案组迅速赶赴现场,对群众举报的生产垃圾食品的窝点进行现场检查并拍照取证。检察官在商户不配合甚至抵触情绪非常强烈的情况下,排除干扰,通过查证商户证照、进货渠道、标识标签、环境卫生等证照,发现该商户于2016年8月26日在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商品楼注册营业执照,于2017年开始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劣质食品,且生产环境恶劣,散发出阵阵恶臭,附近居民饱受困扰。

  在获取相关证据后,该院按照相关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鞍山市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落实整改,该局局长主动联系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立即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8月7日对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再次来到案发现场,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发现该违法食品加工点已经被彻底取缔,附近居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