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应用 经验交流单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将其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积极推进。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全市法院的实际需求,确定了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思路,形成具有大连特色的电子卷宗生成与应用智能化新模式的工作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该院将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划分为研发测试、调试运行、正式应用和持续优化四个阶段实施。2017年,该院正式启动系统研发,对于一审普通诉讼案件,扫描后在系统中挂接诉状等材料,形成材料清单,立案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调用回填系统立案。当前,该院依托上线的六类应用系统,已实现了诉讼材料的智能收转、诉讼材料OCR自动识别、案件信息的回填、电子卷宗的调阅、裁判文书辅助撰写和生成等功能。
截至5月底,大连中院已制作完成随案电子卷宗13715件,制作率达95%以上;实现OCR文件32万余页,近1.78亿字;立案庭法官利用文书智能回填系统、审判庭法官应用法院文书智能撰写系统,在双屏智能编写模式下撰写裁判文书4500余份,系统自动加盖电子签章,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电子卷宗上线至今已实现电子借阅400余次。庄河市人民法院完成随案电子卷宗1426件,制作率超过60%;实现OCR文件近3万页,约300万字;电子卷宗上线后实现电子借阅350余次。
“智慧法院”就在身边 经验交流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搬迁至新审判综合楼为契机,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四条主线加强信息化建设,走科技强院之路,为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公正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投资较大、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系统性工程,沈河区委、区政府给予了极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为该院解决信息化项目资金2000余万元。新审判综合楼诉讼服务中心面积1270平方米,设导诉区、立案区、书写区、调解区、执行事务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共有21个服务窗口。导诉区除有专职的导诉员外,还配备了叫号机、手机充电、诉讼指南等便民设施;书写区为群众提供“左看右写”全触摸屏电子文书模板,23类文书分类清晰、使用便捷;一楼大厅和十楼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了两台ITC诉讼服务自助机。一台自助查询机具有诉讼引导、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财产保全等菜单。如已经立案,只需扫描一下身份证,当事人就可以查询到开庭地点、开庭时间等案件的进展情况。另外一台ITC自助机有法庭导览、法官留言等功能。法官外出办案或者开庭时,当事人可以给法官留言,法官通过网址及密码登录即可查看;该院还在一楼及十楼分别设立了“云柜”,一楼的“云柜”是“当事人文书送达平台”,十楼的“云柜”是“案件材料流转平台”;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推动诉调对接向线上转移。由区司法局、区信访局、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社区等区内数十个成员单位选派工作人员以志愿者身份参加调解;该院与相关单位合作研发了“一案一人一户”新案款管理系统,为每名当事人开设专属的缴款账号,子账户从立案时生成后直到执行始终与当事人相对应,确保当事人缴费信息和案件信息相一致,彻底消除了不明案款。
提升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 经验交流单位:北镇市人民法院
全方位服务审判执行。北镇市人民法院按照“三全三化”要求,坚持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系统规划,不留空位、不余短板。
以全覆盖为理念,推行电子卷宗。实现全部新收案件卷宗电子化,支持纸质文档转换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以提升质效为中心,建立“慧审”模式。截至目前,当庭生成裁判文书226份,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以破解难题为要义,发挥执行效能。建立执行指挥中心,部署执行车载及单兵系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落实执行“一案一账户”系统建设,2018年上半年网拍19笔,金额4900万元,以服务审判为前提,探索审判智能化。升级数字化审判委员会系统,由审委会讨论、评查案件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共讨论案件969件。
北镇市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对院内及6个人民法庭的13个审判庭全部实现高清数字化,做到每庭必录,累计储存庭审音视频数据3679个;率先在人民法庭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当庭送达裁判文书6627份;率先利用人民法庭开展远程接访应用,并实现干警收听收看远程视频会议;率先在人民法庭应用即时通讯消息系统,实现公文流转和信息传递;率先通过科技法庭远程应用功能开展远程摇号,完成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200余次;率先在院内及6个人民法庭全部安装POS机,今年3月应用以来,成功刷卡893笔,金额近130万元,结束了当事人往返法院及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的历史。
截至5月末,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北镇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全面向好,其中,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0.3%、当庭裁判率同比上升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