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就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件先后在新民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示范庭观摩评议活动,并邀请新民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市区两级检察业务骨干代表参加。
其中一个示范庭为一起寻衅滋事案。庭审中,公诉人郭庆枭结合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发表公诉意见等工作。结合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将全案证据分组出示,全面清晰梳理案件事实,有力指控犯罪。在答辩环节,公诉人郭庆枭围绕主观故意、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民事赔偿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辩论,公诉人引用法律法规当庭论证、释法说理,展现出优良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法治宣传和法庭教育。
另一示范庭为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上游犯罪分子通过给予供卡人“好处费”的方式进行洗钱、转账。虽然被告人没有从中获取较多利益,但其行为被网络犯罪分子借来转移资产、逃避司法机关打击,构成“帮信”犯罪。
庭审中,公诉人王爽宣读起诉书,在法庭调查阶段,针对案件主要事实向被告人发问,针对性强,举证按照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分类出示,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质证条理清晰、论述充分、逻辑性强。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王爽分别就定罪方面和量刑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本案事实告诫被告人吸取教训,并提醒旁听人员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切勿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色地完成了出庭任务,同时做到了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市区两级业务骨干对两名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并就案件审查、讯问和法庭辩论方法技巧等问题与两名公诉人进行了交流和评析。公诉人表示,通过本次示范庭进一步明确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所要努力的方向,在以后的公诉工作中,将继续遵守检察官行为准则,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提高自身庭审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