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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员工优惠价”掉进诈骗陷阱 “薅羊毛”不成 反被“割韭菜”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4-12-03 09:47

  沈阳的张女士因家里装修需要购置家电,装修师傅向她介绍了某品牌家电销售员李某。张女士通过微信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称其有内部货源且有员工优惠,价格比商场便宜,张女士询价后发现价格确实比商场定价便宜两千多元,当即决定购买四样家电,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货款付给李某。

  可一个月过去了,张女士不仅没收到家电,李某的微信也联系不上了。张女士心里觉得不安,就给该品牌电器客服打电话,结果被告知并没有她的订单,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发现,李某是某电器公司派驻某装饰公司的导购员。2022年末至2023年初,以虚构低价和伪造公章制作虚假销货单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沈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李某私自倒卖电器出现亏损,导致无法给已经预付货款的客户发货,于是以虚构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收取新客户货款,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给前期订单发货。后来,资金链彻底断裂,李某只收货款不发货,造成十名被害人被骗取货款共计人民币八十多万元。同时,李某又私刻装饰公司公章,伪造假的供销货单,骗取电器公司发货,货物实际上均被李某占有,用于给前期订单发货,李某侵占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九十多万元。

  沈河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河区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购物请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易将钱款打到个人账户,切莫因贪图便宜上当受骗。同时也提醒各类商家,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健全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