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了一场虚假诉讼后,阜新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想起之前的遭遇就后怕不已,若不是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精准监督,自己将凭空背负一笔将近40万元的虚假债务。
一张欠条的来历
2014年,王某所在的阜新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小区建设工程,该项目负责人周某将项目的外墙保温工程交给了张某。二人约定工程价款共计380000元。
项目结束了,工程款迟迟没有到位。由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这个项目之外还欠着周某不少钱,怎么要回这些欠款成了周某的“心病”。
和周某既是合作伙伴又是好朋友的张某听说好友有难,马上计上心来。
“咱俩写一张假的欠条,就写你欠我775000元,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有连带责任。拿到钱后,我留380000元,多余的钱我给你转回去。”
听完张某一席话,周某马上茅塞顿开。其实张某在心里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只要钱到了我的手里,那可由不得你了。”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周某“败诉”。法院判决阜新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张某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执行款。而周某却没能“如愿以偿”,他一分钱也没拿到。
从天而降的债务
而王某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才知道,从天而降的债务让他不但成了被告,公司的账户也被查封了,自己也被限制高消费。更让王某难心的是,已面临无法投标、公司资质年审无法通过等困难,造成了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万般无奈下,王某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人经过研判认为,想要突破案件,周某与张某是关键。
为了防止当事人互相串通、编造口供,经请示主管领导后,海州区检察院决定组成两个询问组,同时对周某和张某进行审查询问。
在询问之前,办案检察官做了充足的准备。为保证询问能够顺利进行,办案团队经过缜密部署,事先制定好询问提纲,做好预案……
“我承认,欠条是我和张某一起伪造的。”最终,周某将自己和张某一起为达到多要钱的目的,签订虚假标的欠条事实全部供述。
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通过检察机关抽丝剥茧般的细致审查与调查,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基于周某的叙述,检察机关认为该案涉嫌虚假诉讼,经院检委会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解除对王某的民事查封措施,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并裁定再审,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就这样,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一场虚假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王某卸下了“枷锁”,心无旁骛地投身企业生产经营之中。
日前,王某将一面写有“真诚服务温暖企业 营商环境模范先锋”的锦旗送到海州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手中,表达其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