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多起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以高效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其中四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到24小时即完成立案、开庭、宣判全部流程,展现出“速审快结”的司法效率。
经查,该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林地开展非农业生产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四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开展法庭教育,深入阐释非法占用林地的社会危害。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且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对四人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均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