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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小区邻里疏通“堵心”管道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12-29 09:08

  核心提示

  锦州市凌河区某老旧小区因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一楼赵某房屋受损。赵某起诉二楼业主索赔10万元,承办法官发现漏列当事人、证据不足等问题,经走访释法、追加被告、市场询价,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最终促使原、被告就损失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王馨晨

  办案人:王馨晨

  职务: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法官

  我是这起老旧小区漏水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承办法官。这桩漏水索赔案看似普通,却藏着不少棘手之处。

  凌河区这处老小区里,一楼住户赵某把房子租出去开店,却被楼上漏下的污水泡了个彻底。为了揪出漏水根源,社区、物业和居民一起动手,锯开二楼的公共下水管道,掏出两根一米长的太阳能水管及小部分生活垃圾。社区牵头建群调解,线下又跑了好几趟,仍是没谈拢。赵某又气又委屈,一纸诉状把二楼的焦某告上法庭,张口就要10万元赔偿。

  我沉下心梳理卷宗,很快发现本案当事人众多、责任成因交织,存在诸多难点:一是漏水的是公共管道,堵塞物来源不明,涉及全楼住户,赵某只起诉二楼,明显漏列了当事人;二是他主张的10万元损失,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支撑。

  我当即联系赵某,与相关工作人员直奔漏水现场,又去社区、物业公司走访核实情况。刚见面时,赵某情绪激动,细数邻居们的冷漠态度,租客也提前退租,带来了额外损失。我耐心地听他把苦水倒完,再逐条给他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的关键点。慢慢地,赵某的火气降了下来,主动把诉讼请求降低,也同意我依职权追加三楼到七楼的住户和物业公司为共同被告。

  可新的难题又来了,被追加的被告有的情绪激动不予配合。我只能挨家挨户敲开房门,听取居民反映漏水的相关情况并宣传法律规定、解答疑惑,本案终于送达成功并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一开就是5个小时,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却又在损失金额上卡了壳,谁也不让谁。按程序,这时候该启动鉴定,可我心里清楚,鉴定不仅要花钱,还耗时间,邻里关系怕是要越拖越僵。

  经法庭调查,原告的损失主要在于地面、墙面清洁和部分柜体维修,我索性跑到零工市场询价,计算原告漏水损失的合理赔偿。接着,我用起“背靠背”调解法,一边跟赵某讲情理,劝他换位思考;一边跟其他被告算经济账、法律账,说清鉴定的利弊——鉴定不但程序耗时,还会因鉴定费增加各家赔偿金额。

  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终于达成了一致:各家平均给予原告因漏水产生损失的补偿金3500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持续数月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看着居民们重新露出笑脸,我也松了口气:化解一桩纠纷,暖了一片人心,这才是司法为民最实在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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