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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元宝区:检察官军训中讲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葛金龙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9-15 08:08
  本报讯 日前,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来到丹东市第十七中学,利用新生军训休息间隙,给同学们带来一场生动、活泼的法治课程——“向校园欺凌说:NO”。操场上,检察官通过游戏和互动的方式与同学们拉近距离,重点讲授了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防范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的方法,使同学们认识到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的重要性。检察官的到来为军训生活送来了精神食粮,帮助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孩子们树立了遵纪守法的法律观念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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