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9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委和上级院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野云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重点,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胸怀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检察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展现检察担当。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项犯罪行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为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完成全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全会精神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起来,抓好学习、宣传和工作落实,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深悟透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将全会精神转化为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确保会议精神在辽中检察各项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见行见效,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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