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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督促下架虚假广告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祁文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5-09-09 08:44

  “那骗人的广告没啦!多亏了你们。”近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陆续接到县内几位曾关注过某“神药”广告的老年人打来的电话,他们由衷地为西丰县检察院点赞。这源于几个月前该院针对一起虚假药品广告精准“亮剑”的公益诉讼行动。

  老年人群体对健康的需求更为迫切,往往会成为虚假药品广告瞄准的目标。今年5月,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日常履职中,敏锐地捕捉到电视台反复播放的一则“潘济堂长醻老方固本延龄丸”广告。广告以华丽辞藻和“权威”推荐包装,吸引着老年观众。然而,检察官的职业敏感令他们察觉到其中的“不靠谱”。

  经初步研判显示,该广告涉嫌严重虚假宣传,存在明显夸大药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这已非简单的商业违规,其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为守护群众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西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启动深入调查,更多的细节浮出水面:该药品广告公然使用“根治顽疾”“延年益寿”等绝对化用语,此类违背科学常识的承诺刻意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更具欺骗性的是,广告安排“代言人”现身说法。代言人声情并茂地讲述使用该药后的“神奇”经历,通过极具暗示性的表述,诱导观众误认为其疗效超越科学验证范畴,对于老年群体迷惑性极强。

  为锁定关键证据,5月27日,办案检察官驱车数百公里,奔赴吉林省梅河口市、榆树市等地,实地走访多位广告代言人。面对检察机关的询问,多名代言人最终承认,广告内容存在显著夸大部分,药品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存在差距,可能对老年消费者形成误导,这些核心证言为检察机关后续依法履职夯实了基础。

  基于扎实的调查取证,西丰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核心内容包括:要求立即依法对电视台播放的该则广告内容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查处;推动建立健全药品广告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预防虚假宣传产生,严防类似问题复发。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经核查,确认该广告确属虚假宣传。相关部门随即依法责令电视台立即停播违规广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方予以处理。

  日前,相关部门向西丰县检察院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确认涉案虚假药品广告已全面下架停播。此外,相关部门实质性加大对全县药品广告的日常监测与监管力度,升级广告发布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了更严格的管理机制,力求从根源上预防虚假药品广告的出现,切实净化药品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