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推动下,《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宣读《共建“信用东北”倡议书》,发布“信用东北”专属LOGO,启动辽宁省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聚焦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地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共治、市场监管协同、制度规则互认、监管创新共用等目标,着力构建东北经济圈信用监管一体化体系。重点通过建设辽宁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提高数据交互使用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研究“政校合作”,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分析和运用质量。研究制定市场监管信用合规指引,助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工作规范、全面推行监管工作清单化管理等,推动监管规则统一。创新“智慧+信用”监管,拓展信用便民服务、监管场景,更好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