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八个严禁”的通知》精神,该院执行局聚焦规范化执行与精准化管理,持续发力优化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压实专管责任,规范案款管理。严格按照最高法要求设立案款监管专员,负责定期统计、分析并通报本院及辖区法院执行案款情况,承担案款信息上传下达及沟通联络工作。其对承办人员未及时甄别认领的案款进行提醒督促,并对临近发放期限的案款进行核查预警。
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案款监管。为有效防控发放风险,抚顺中院严格设计和把控案款收发审批流程,加强案款管理员与执行局局长的协同配合。案款管理员提前介入,建立案款发放监管台账和辖区法院案款发放情况监督统计台账,实现对辖区内案款收发的统一管理调度。
强化协调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充分发挥案款管理员职能作用,整合执行局各庭室及辖区法院的案款发放信息。针对未认领、未发放的案款数据,集中查找当事人预留信息、核对网络查控数据,及时提醒承办人认领。同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