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官的高效办案,让我们企业重获发展信心!”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法库县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20年,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承揽法库县双台子乡侯家堡村打井工程。工程于2020年9月20日完工验收,总价款95000元。后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诉讼时效已过”“检测费应扣除”为由拒付钱款,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双方对簿公堂。
“法官主动询问我们的困难,比我们还着急!”原告法定代表人马某感叹道。据了解,马某在起诉前已经中标非洲工程项目,他对未来的事业发展满怀憧憬,但他深知,只有解决了国内的纠纷才能安心地去开启新项目。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立案后第一时间协调双方开庭时间。
针对水质检测费1400元该由谁承担的分歧,承办法官“柔性化解”、释法明理,促成原告自愿扣除检测费;针对被告主张案件已超3年时效的争议点,承办法官精准回应被告时效抗辩,依法认定原告诉求正当,最终判令被告10日内支付工程款93600元,被告承诺按时履行义务。从开庭到判决书送达,仅用了7天。
“法官不仅要会判案,更要懂得企业‘等不起’的焦虑。”承办法官表示,企业家能够安心“走出去”,这个“小案件”诠释了“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