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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证据,撕开“受害人”的伪装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6-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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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高清秀

 职务: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核心提示

  境外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以“老乡或朋友”身份让受害人放下戒备,以能赚“快钱”“大钱”为诱饵,组织人员偷越国境,强迫受害者从事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本案犯罪嫌疑人以为办案机关无法到境外取证,谎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且不认罪。办案人员指导侦查机关完善了证据,最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我曾办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以为办案机关无法掌握其犯罪证据,辩称自己是受害人。在办案人指导侦查机关进一步取证后,宋某某低下头认罪了,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20年5月,宋某某受境外人员请托介绍人员前去某国从事违法活动。宋某某以境外有“高薪”赌场工作机会为由,邀请其朋友周某某、杨某等五人去境外非法务工。宋某某与境外人员联系并规划路线、购买机票、组织接头、安排出境人员行程。2020年5月28日,周某某等五人从东港出发经丹东、沈阳到达云南边境,与境外人员接头后,通过走山路、坐小船等方式偷越至境外,被送到电信网络诈骗窝点,被迫参与诈骗活动。

  2024年,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将宋某某抓获。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我几次到看守所提审宋某某,宋某某辩解其不知道介绍人员去国外是非法务工,自己也是被害者受人欺骗。当时,侦查机关虽然无法向境外涉案人员取证,但被宋某某欺骗至某国的五人已有三人安全回国。于是,我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三人被宋某某欺骗经过等进行详细取证。之后,我向宋某某罗列部分证据证实其涉嫌犯罪,宋某某终于不再狡辩,表示想要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并以自己不懂法为借口想要法院从轻量刑。我考虑到宋某某对其朋友、邻居甚至刚过20岁的表弟下手,且五人中另外两人至今杳无音讯,行为恶劣,造成后果严重,故向其充分释法说理,表明不懂法不代表可以免除法律责任。最终,宋某某认可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偷渡类犯罪案件开展“全链条”打击,要求办案人员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惩治犯罪,做到不枉不纵,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办案彰显法律的威慑力和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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