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和户籍办事大厅均可办理
本报讯 日前,省公安厅下发《全省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6月10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只要符合政策、手续齐全的群众只需递交材料和取新户口簿,就可以完成户口的迁出迁入。
据悉,全省户口迁移一地办结的适用范围是全省各市之间,全省各市公安派出所和户籍办事大厅均可进行办理。迁移条件按照各市批准的户口准入条件执行。18周岁以下人员不能单独迁移户口,可随父母迁移或投靠父母。随迁人员不在同一户的,应分别申请或者合户后申请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工作地或回原籍落户,仍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不采用一地办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