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落实《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溪市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实施方案》,日前,本溪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内容,着力破解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懒政怠政会给投资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给营商环境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心里一定要有时间成本意识,做好工作计划,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会议强调,制度要健全,体系要完善。要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促进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化建设相结合,让制度带动营商环境优化,使之在制度驱动下“自主”运行,并不断自我完善、自我优化。督导应常态,考核应强化。各成员单位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化分解,真正做到可量化、可考评、可评估。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强化工作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积极向组织推荐,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