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我省成立《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家宣讲团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记者 王海涛 | 发布时间: 2022-05-27 09:53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升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我省再出重要举措,聘请8名法治领域理论和实务专家,组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家宣讲团。5月26日,我省《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家宣讲团成立暨集体备课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蒋中平为宣讲团专家颁发聘书,并对宣讲工作提出期望。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其系统全面总结了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建设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自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学习部署、举办“辽宁政法大讲堂”宣讲等方式,层层推进落实。

  为高质量做好宣讲工作,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推荐,省扫黑办研究决定,聘请姜鹏飞、徐启明、于巍、王智勇、宋泽厚、窦振东、田彪、温大雨等8名同志为专家宣讲团成员。

  为何要选择这8位专家?记者了解到,他们中,有的多年从事涉黑恶案件办理和理论研究,经验丰富;有的参加过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和文件起草,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有的兼任省涉黑涉恶案件评审指导专家,为我省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蒋中平为专家逐一颁发了聘书,并对宣讲工作提出期望。他说,宣讲工作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解读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讲好其中具有中国特色和显著优越性的领导体制、办案机制。要紧密结合辽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帮助基层干警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惑。要在讲授知识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发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智库”和“外脑”作用,助力辽宁扫黑除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与会专家就授课内容进行了集体研讨,确定了授课主题和提纲。下一步,宣讲团将参加全省《反有组织犯罪法》暨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培训班授课工作,根据省扫黑办统一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深入各地区、各行业部门或通过视频方式巡回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