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阜新市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三项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培训会,各县区院分管检务督察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2021年1—9月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意见建议》和阜新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