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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不改 献出光热 ——记北票市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庭长杨宝珍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1-09-07 10:00

  ■ 精神诠释:

  用爱播撒阳光,用奉献践行初心。

  “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在北票市人民法院,杨宝珍是集众多荣誉于一身的一位老法院人,如果说这些荣誉是她法官生涯最好的“见证者”,那么她在被返聘后帮助群众办的一件又一件实事,则真正诠释了这位年过花甲的老调解员的无私奉献精神。

  ■ 典型语录:

  “我是一名退休法官,也是有着42年党龄的共产党员。退休后,我仍然在司法工作中尽自己微薄的力量,我要在我有限的生命里为老百姓办更多的实事,多发一份光和热……”  

                                                                                 ——杨宝珍

  “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这是和杨宝珍接触过的人对她最中肯的评价。在北票市人民法院,杨宝珍是公认的调解能手、群众“贴心人”。

  杨宝珍退休前为北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14年被北票市法院返聘,现做诉前调解工作。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办起事来公平公正的她,7年来,先后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花甲之年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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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解难 她义不容辞

  杨宝珍被北票市人民法院返聘后,做了近4年的信访接待工作。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她做到了态度和蔼、细心解释、耐心疏导、不推不拖,得到了群众认可。

  一次,80岁高龄的纪某某来到北票市法院找到了杨宝珍,杨宝珍热情接待了她,耐心倾听了老人的叙述。原来,因为赡养问题,老人将几名子女告到法院,法院已判决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可是子女未履行法律义务。了解情况后,杨宝珍立即帮助老人联系好执行法官,让老人的女儿将其接回,老人临走时连声道谢。

  杨宝珍说:“群众找到我就是信任我,而信任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我必须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依法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

  为民止争 她殚精竭虑

  “由于杨宝珍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技巧,做了近4年信访工作后,被推荐到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做诉前调解工作。”北票市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宝珍把她非常接地气的“亲和力”融入到了诉前调解中,游刃有余地发挥着光和热,成功地调解了一大批诉前调解的案件,将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在付某等5人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赵某雇佣付某等5人为其做工,拖欠劳务费4万余元,经诉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此案经跟踪调查当事人反馈的信息,赵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杨宝珍一遍又一遍地耐心督促,促使赵某最终履行了给付义务。

  “作为一名前法官,现在的调解员,我的职责就是为百姓解纠纷办实事,付出再多的辛苦都是必要的,都是值得的。”杨宝珍如是说。

  为民办事 她无怨无悔

  今年,杨宝珍已经65岁了,对于在法院工作了29年的她来说,法院就是她的家,她崇尚法律,热爱法院工作,更关心前来办事的群众。

  李某和刘某离婚后,7岁的婚生男孩李某某交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刘某应每个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可是刘某连续两年未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李某将刘某起诉至北票市法院。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因刘某身在外地不能回到北票市,为了维护李某某的合法权益,杨宝珍通过微信,与刘某进行了视频通话。杨宝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语,让刘某为之动容,真正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一次性支付了之前拖欠两年的抚养费,并承诺之后按期支付抚养费。

  “作为一名调解员,当事人有难处,我们必须想尽办法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杨宝珍为了帮助群众调解纠纷付出了很多辛苦,有时为了调解一个矛盾纠纷,她会奔波多地;有时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难免会遭到恶语相加,但是无论经历何种困难,杨宝珍都时刻保持着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

  杨宝珍坦言,身边的亲戚朋友都曾劝她放弃这项工作,但她却说,能为群众办事,看到群众的笑脸是她最开心的事,不但不能放弃,如果群众和组织认可,她将一直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