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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实现人生价值——记锦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潘有静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1-08-09 09:57

  个人简介

  潘有静,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自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以来,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锦州市公安局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先后荣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做党的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作为党建战线上的行家里手,潘有静牢牢把握政治定位,紧跟机关党建发展步伐,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了锦州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高质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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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对于这份崇高而朴素的职业,潘有静坦言,党建工作就是她职业生涯的全部内容。

  72个党支部、1400多名党员,如何将党建工作做得标准、规范?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如何有新成效,有所创新?为此,潘有静带领同事们研究设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与机制。

  “我们重新梳理了支部党员组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构建了党建工作‘联抓联考’格局。”潘有静认为,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责任落实。

  此外,潘有静还组织建立完善了机关党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建考评内容细化成8个方面55项量化指标,明确将党建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各支部进行交叉互评,以推动各党支部工作同进步同提升。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党建工作标准在潘有静手中一一得到制订、完善和健全,党员干部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党建工作质量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有了更为精确的量化管理,锦州公安的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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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党建文化“亮”起来

  一个个重要节点、重大事件,一张张泛黄的照片,不同时期的警徽、警服等实物仿佛将人们带入历史长河和时光隧道。在锦州公安50年历史回顾展中,记者跟随潘有静的介绍,感悟着一代代锦州公安人的奋斗史。

  为了此次展出,潘有静没少花心思,在各个准备环节下足功夫,资料搜集、展品摆放、文字推敲,甚至在床头放好笔和本子,随时记下灵感。

  为将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凝聚力、号召力,潘有静组织打造了“党建长廊”,有效增强了党建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的直观性、教育性和指导性。先后组织开展“魅力三八节,百变丝巾秀”“书香机关·书香支部”和“两先两优”推荐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杯”篮球赛等文化活动,让锦州公安党建阵地不断扩大。党建文化“亮”了起来,激发了党员干部聚合力、暖人心、促发展的“磁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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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吹出群众获得感

  “可以看出孩子们的父母对孩子们陪伴很少,他们渴望陪伴。我们会继续关注农民工子女,让他们快乐成长。”在锦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开展的“冬日阳光·温暖你我”爱心捐赠活动中,潘有静动情地说。

  为传承关爱,传递温暖,锦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积极开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爱心捐赠活动。市公安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为农民工子女捐赠物品,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党员干部的担当。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锦州市公安局各党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进社区解难题”“进农村排民忧”“进家庭传温情”等主题党建活动。潘有静告诉记者,支部活动“多点开花”,“党风”吹出了群众的获得感,党员的参与率上来了,党员引领作用也得到了逐步凸显,不仅激发了党员党性意识、服务意识,更推动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记者手记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3年在全市机关党建考核名列前茅,机关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些成绩的背后,凝结着潘有静在党建工作中付出的智慧和汗水,然而她却总说自己做的还不够。潘有静说,能为公安队伍做好政治服务保障是自己的幸运和人生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