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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次落槌都无愧于心——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应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1-05-27 10:33

  个人简介

  应琦,1986年4月出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争议、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方面的案件,应琦个人承办案件达600余件,每一次落槌都是他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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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当先锋 争作表率

  “和应琦在一个庭,办案子放心,有什么难题都可以随时向他咨询。”应琦的同事高新说。

  “法院办案也要像工匠一样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为社会发展稳定保驾护航。”采访中,应琦如是说。

  “应琦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从案件登记接手到最后案卷归档,总是谨慎细致,善始善终,做到庭前精心准备、庭审精细规范、庭后精确调判,确保审判程序不出纰漏。”民三庭庭长郑效义说,他承办的案件数量不仅在全院名列前茅,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更是得到当事人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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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办案 细字当头

  在办案中深入细节,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认真对待每一名当事人。

  2013年,应琦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判决。王某(女)因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前,应琦看到双方坐在法庭外等候,王某坐在一个椅子上,于某和孩子坐在另外一个椅子上,孩子的手紧紧抓着爸爸的衣襟,时不时转头看一眼另一边的妈妈。应琦了解到,这对夫妻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随后,应琦开始了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夫妻重归于好。看到孩子高兴地拉起了爸爸妈妈的手,应琦深深感受到了法官的价值与荣耀。

  应琦说:“办案要做到公正,诀窍就在于一个‘细’字,否则就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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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服务 用爱感化

  当事人满意、社会公众认可是评判法官工作好坏的标准。

  在多年的审判实践工作中,应琦综合运用“换位思考法”“亲情感化法”等方法与当事人谈心谈话、讲理讲法,用真情和真心感化每一名当事人。

  林某武与林某学系父子关系,2019年7月,林某武起诉林某学,要求林某学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元。一审法院判决林某学每年给付赡养费用2700元。林某学认为父母日常在家庭财产分配上倾向于其他兄弟姐妹,自己受到了委屈,上诉至铁岭中院。

  “这个案子基本事实非常清楚,也非常容易作出裁判。但如果只是作出判决的话,父子之间的亲情可能永远无法修复。”应琦说。在了解到双方的矛盾所在之后,应琦以调解的方式从双方之间的亲情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父子俩重归于好,赡养问题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记者手记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应琦的职业自觉,更是他的人生信念,是“择一事、终一生”的坚守和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