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专项学习、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成立工作专班5个方面共计21项具体落实的措施,确保省高级人民法院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推进沈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
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夯实思想根基,提升政治站位。沈阳中院将省法院调度会精神及时传达至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及每名干警,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将学习贯彻上级相关工作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作为“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活动重点内容,进一步吃透主旨要义,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
细化分解评估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案效果。沈阳中院制定落实省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的实施细则,对“8+N”类涉企案件实行重点评估和挂牌督办,健全覆盖立案、保全、审理、宣判、执行、司法公开及审限管理等各阶段和各环节的有效防范和处置机制。将通过分解落实责任、完善评估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加强考核考评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长治长效。该院对标对表省法院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建立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重点难点案件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和具体清理措施,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和审限管理标准,同时开展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回应企业需求,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办理流程、办案时限、证据标准,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开展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涉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开展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活动。
落实“专实精”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形成集成效应。对标对表省法院组织体系,完善沈阳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架构。成立“2+5”专项整治、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将全部内设机构纳入组织架构,逐一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具体实施部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专事专办。制定“2+5+N”工作实施方案。在抓实专项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沈阳法院实际,创新N个“自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