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7日,铁岭市清河区委政法委召开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会议。
会议传达《辽宁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铁岭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清河区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及清河区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要求。
会议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与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扫清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内部障碍;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扫清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外部干扰;要与“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全体政法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践行初心使命。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作用,实行好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民营企业法治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服好务、解难题;要大力宣传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