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专题会议,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打响了新一年专项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的“第一枪”。
会议由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主持。葫芦岛中院院领导、各牵头部门联络员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就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提出整改措施;葫芦岛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照“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排查梳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党组要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谋划好、部署好、推进好;要抓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要围绕“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查找不足,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强化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要围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十项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开展特色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做好效果评估,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把开展整治活动与提高审判质效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