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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作为和大情怀树起检察标杆——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10-30 10:28

  背景: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七家基层检察院和两家市级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本期展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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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案件中,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涛(右)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沈阳市于洪区地处沈阳近郊。近年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在于洪区委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小院要有大作为,小院要有大情怀”,以“四抓四促”为切入点,以切实的检察担当为区域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抓精细化办案 守护公平正义

  于洪区检察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通过精细化办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该院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依法办理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的蹇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办理了央视报道的“济华医院骗保案”、社会关注的“网络辱警案”,为全社会守护公平正义。

  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为切入点,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融入法治校园建设,打造“温暖控申”品牌。

  抓精准保障 筑起新的司法屏障

  于洪区检察院聚焦法律需求,深入产业园区、民营企业和生产一线,设立检察服务站点,开展“一站式”司法服务。聚焦协作机制,建立起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检企沟通机制。聚焦服务企业,进企送达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做好企业发展的“护航人”。抓守护民生,促进实现公益保护新作为。

  据统计,该院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有财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9件,在实现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的同时,在诉前督促职能部门履职,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筑起了新的司法屏障。

  抓提升素能 促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于洪区检察院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要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要强业务,党组成员带头办案,统筹推进改革落实落地,在改革创新中积蓄发展动能。要重考核,以“案-件比”为抓手,制定该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计分办法》,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借外力,把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多个层面,以科技力量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于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涛告诉记者,全院将以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为新的起点,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不断推动实现新时代于洪检察事业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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