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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占小区绿地 物业“保驾护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实习生 陈白羽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6-09-09 10:18
业主质疑物业屡次说谎
 
  【线上投诉】
 
  “优爱国际幼稚园是斥资千万精心打造的五星级国际幼稚园,为大陆首家旗舰园,总面积9600平方米……”这是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外滩叁号小区西北角的一所幼儿园的宣传语,而这样的宣传却把该小区的业主们气够呛。“我们就想问幼儿园,如果把‘私占’的小区绿地退回来,它还能够得上9600平不?”



幼儿园严重侵占绿地
 
 
  【线下面对面】
  绿地变幼儿园小操场
 
  8月28日,记者来到了外滩叁号小区,见到了谷先生以及其他几位业主代表。
 
  记者:绿地是什么时候变成幼儿园操场的?
 
  谷先生:大概是今年四五月份吧,事先我们不知道这个事。而且这个操场很快就建成了,铺草坪最多也就两天。它所占的地方是1号楼和3号楼中间的夹角,原来是绿化带,现在已经变成幼儿园的小操场,你看还搭建了消防梯。
 
  记者:这个改变对你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谷先生:在规划上这个地方本就是公共绿地,幼儿园建操场不应该占用我们全体业主的绿地。而且,小孩子天天在这儿玩特别吵,严重扰民。
 
  记者:你们跟物业反映过吗?
 
  谷先生:反映过很多次了,但物业一直站在幼儿园那边。之前我们也进行过几次维权活动,也找过媒体曝光。7月初媒体采访时,物业说在最初的规划中就是幼儿园带操场的,还提供了规划图。随后,我们在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到了小区的规划图纸,规划中并没有幼儿园小操场,这就证实物业提供的规划图是假的。再之后有媒体采访,物业就改口说此处改成幼儿园操场是经过业主签字同意的。
 
  记者:幼儿园方面是怎么说的?
 
  谷先生:开发商与幼儿园负责人6月初出面过,称不会对此处操场进行拆除,此后,一直没再出面,都是由物业代为传达。
 
  记者:向相关部门投诉过此事吗?
 
  谷先生:6月23日,我们在民心网上投诉过了,但是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平分局(以下简称为和平行政执法局)分别在7月14日和8月11日将此事申请了延期处理。到现在距我们投诉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还是没解决。
 
  【调查】
  楼顶安7个摄像头“保驾护航”?
 
  记者跟随业主代表们走到园区西北角,看见幼儿园的小操场上滑梯、秋千、荡桥一应俱全,三三两两的老人带着孩子正在玩耍。
 
  “你抬头看上面两栋楼,这边4个监控摄像头,那边3个,都是为这个幼儿园保驾护航的。”谷先生说,监控摄像头是超高清的,还是斜对面,不仅能看到33层楼下的幼儿园小操场,还能扫到对面30层以上的业主家中。“这不是侵犯我们的隐私嘛,现在幼儿园整个监控摄像头,以后别的商家照猫画虎,这小区不就乱了吗?”
 
  对此,物业方面曾表示监控摄像头是开发商安装的,为了防止高空坠物,但摄像头是定位的,定到哪里监控哪里,并不能照到业主家中。
 
  “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监控设备一旦拍摄到公民个人的隐私生活,即有可能构成侵权。”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胡海燕律师告诉记者。也有业主向记者表示,幼儿园之所以有开发商、物业“保驾护航”,是因为其负责人就是开发商家的亲戚。
 
  物业两个工作人员说法不一
 
  记者找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沈阳荣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鹏物业)。“今天是周日,我们经理不在,你最好明天打电话问吧。”一位姓支的工作人员表示,小操场的使用主体是全体业主。
 
  8月29日,记者拨通了荣鹏物业的办公电话,一位自称是物业经理的人员表示,幼儿园小操场的问题,幼儿园已经与业主代表协商好了,现在业主代表已经同意不退还绿地了。记者询问是哪些业主代表以及有没有书面协议等,对方答复:“好几个业主代表呢,就是以前带头找的那几个。现在属于口头协议阶段,还没有落实到书面协议,要看具体的协商进度。”
 
  当记者再一次拨通了其办公电话核实其他情况时,工作人员称上午与记者通话的并不是物业经理,只是一个楼管,并称:“就算你留下电话,物业经理也不会给你回电话。”
 
  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接到物业方面的回复。
 
  “据我们所知,物业说要在7月27日向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业主代表签字文件,但事实上是8月3日提供的。”谷先生说,在现场,业主、媒体记者、执法人员、物业人员4方代表从物业提供的签字中随机抽出6份进行回访,结果其中两家是幼儿园的厨房工作人员,3家是还没有装修入住的业主,1家说自己不同意建幼儿园操场。“一而再再而三的谎言,已经让我们无法忍受。”业主代表们纷纷说道。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涉事幼儿园——优爱国际幼稚园。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要将此事汇报给领导,并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接到幼儿园方面的回复。
 
  和平行政执法局:不能“以罚代管” 仍处于调查中
 
  经采访沟通,9月1日上午,记者与物业张经理、和平行政执法局长白勤务区的于队长见了面。
 
  张经理详细介绍称,现在这个小操场没有完全封闭,小区里的孩子也可以在里面玩。“现在反对的只是一小部分。”张经理说,现在整个园区收房业主不足1000户,长期居住的差不多四五百户,物业方面已经走访了二三百户并做了调查问卷,70%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地变为小操场。
 
  记者在物业提供的200余份问卷调查中随机抽取了7份(1号楼、3号楼共3份,其他楼4份),结果显示:1位业主称自己签字同意时并未仔细阅读,现在不同意;1位业主表示是自己妻子签字的,其余电话回访的5位业主均表示同意。
 
  但记者发现调查问卷中存在较多信息不全面的情况,在记者随机翻阅时找到14张调查问卷只有具体的门牌号以及在同意的栏上画了对号,没有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6张调查问卷只有具体门牌号、业主签名以及在同意的栏上画了对号,没有联系电话。对此现象,张经理解释称因为有些业主顾虑较多,不想填写姓名和电话。同时,与此事关系较大(幼儿园紧邻)的1号楼、3号楼调查问卷相对较少。
 
  至于对此事的处理,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称,5月12日按照执法程序已经下达了执法通知书了,因此事现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现在仍处于调查中,“我们不能以罚代管,处罚不能解决业主们现在的问题。”该相关人士说,由于这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又有不同的声音,这种事情还是建议走司法途径。
 
  【律师观点】
  公共绿地性质不允许擅自更改
 
  目前,小区业主与荣鹏物业方面各执一词,业主在城建档案馆查到的规划图纸显示该地不属于商业用地,且此处在小区内应属于公共面积,那么幼儿园究竟有没有权力将绿地改成操场呢?
 
  对此,胡海燕律师告诉记者,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若更改绿地作为他用,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不允许擅自随意更改。没有规划部门审批的做法不可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如果没有经过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便将小区内的公共面积改成了幼儿园的操场,这就可以视为违建。如果小区存在违建现象可以找物业督促解决,也可以举报到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解决。”胡海燕律师说,如果相关部门无故延期,就算不作为,可以投诉至其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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