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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启动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09-24 08:58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司法厅日前向省直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申报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地方行政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明确,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征集的重点是:立足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需求,重点征集加强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公共卫生防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助力农业和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项目)建议。

  据悉,各有关部门申报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