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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标:断案铁面“周公” 贡献青春力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0-07-06 08:24

  周洪标是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别看年龄不大,但是他在院里可是出了名的“铁面包公”。

  周洪标说:“我始终以人民法官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要求自己在审理每一起案件过程中都能不忘初心,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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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标

  周洪标所主审的许多案件,都是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社会上有强烈反响。面对大案要案,他秉持一贯的铁面作风,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多次拒礼、拒贿。

  针对多起犯罪事实处于法律边缘,很难认定的实际情况,周洪标加班加点审阅卷宗。为准确认定每份证据和适用法律,他还自掏腰包购买了《刑事审判参考》《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案例指导》等5本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的专题书籍进行研究,确保证据采信、犯罪数额认定精准无误。

  正是这份认真,让他能高质量地审结诸多大案要案,多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

  同时,周洪标认真对待每个办案环节,严把案件质量关,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公安部督办的“9·30”境外网络赌博案,涉案金额6亿余元,被告人包括陈某某、傅某某等共21人。周洪标在主审该案时针对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程度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缓刑、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刑罚,收取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4000余万元。该案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法。

  审判过程中,周洪标对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罪犯坚决从严惩处,对社会危害性较轻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罪犯,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更彰显了他铁汉柔情的一面。

  周洪标在审理刑附民案件中,还特别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一次,在处理被告人荆某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周洪标在查扣被告人所有的肇事车辆时做了大量的工作,甚至在路上都随时留意每一辆看到的同款汽车。终于有一天在上班的路上发现了该车,他及时调动车辆展开围堵行动,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追车大战”,最终将车辆扣押到法院,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就这样,周洪标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激情,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无悔和初心,在促公平、保公正的道路上,义无反顾,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