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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连线开庭 首次网上直播 大连刑事审判战“疫”亮剑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丹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2-14 18:38

  辽宁长安网讯 2月13日,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7号法庭里,上演了一场四地“会师”互联网直播庭审。这是继2月6日在全省率先进行首例互联网直播庭审后,大连中院突破远程开庭案件适用范围单一的格局,将互联网庭审模式向刑事审判延伸,在全省率先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四方开庭”+互联网直播,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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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合议庭成员端坐在审判席上,公诉人、辩护人在各自办公地点办公桌前,被告人在大连中院法警押解下在看守所内,通过互联网终端,在确认网络畅通后,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全案证据,并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同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最后被告人进行了陈述。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由各诉讼参与人利用网络实现电子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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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仅50分钟,画面清晰,对话、质证有序,语音、视频、物证等大量内容都能进行实时共享,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并同步进行庭审直播,这也是大连中院首次通过线上开庭,在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直播。

  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庭审前期,大连中院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研究部署,多次与检察院、看守所进行系统测试,技术人员首次通过移动办公终端的方式,将庭审设备接入互联网络,有效克服了看守所不具备互联网线路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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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庭审首次尝试将语音识别、电子捺签等新技术应用到互联网庭审中。语音识别系统可按身份将语音转换为文字,以便生成庭审笔录;电子捺签系统将当事人书写的电子签名、采集的指纹自动合成带有指纹的个人签名,一次签名就可完成,无需逐页签署,方便快捷,缩短了庭审笔录签字、确认等环节的等候时间,基本实现了无纸化远程提讯、庭审。

  刑事案件不用提审被告人,通过远程开庭,在大连两级法院正在全面铺开。庄河市人民法院已于2月12日在全省率先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三地连线,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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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地域广阔,共有7个看守所,刑事案件线上开庭不仅节省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路途时间、办理提审手续的时间,还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确保了疫情期间的人员安全。下一步,大连中院将持续推进这一审判方式,使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让庭审形式变得更灵活、庭审模式变得更丰富,实现有事“网上办”,开庭“不见面”,主动举起法律“利剑”,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