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法,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或者支付宝账户作为执行的目标,打好执行攻坚战。
赵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但是到了还款的时间,赵某却一直不还,随后银行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赵某就此“人间蒸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一直无法取得联系,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全国网络查控系统项下的互联网银行,发现赵某支付宝有存款,执行法官认为赵某的支付宝账户资金存在随时转移的可能,于是立即对被执行人赵某的支付宝、微信账户进行控制。银行卡不能用,直接把钱转到支付宝、微信账户,照样有钱花的心理被法院识破,随即执行法官冻结了赵某的支付宝账户。没几天赵某从外地赶回锦州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凌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和支付宝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支付、理财工具,越来越多的人将资金存储于微信账户和支付宝账户中。为了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支付宝、微信账户已列入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支付宝、微信的查控,给被执行人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上的不便,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执行款。